1、所借图书请认真保护,不得圈点、批注、涂划、割页、撕页。若读者有污损、撕毁书刊或丢失条形码、智能标签等行为,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。
(1)书刊虽被污损仍可以使用的,按每页0.5元计收赔偿款;
(2)丢失或损坏条形码、智能标签者需补交加工费3.00元/册;
(3)书刊被严重污损,或被撕、割页已影响使用,需购买原书赔偿(详见下第2条例)
以上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7-90天停借处理。
2、请妥善保管好所借图书,若不慎丢失,必须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:
(1)按原书价的2至3倍赔偿,赔书款每册最低不少于20元。缴纳赔书款后6个月内如找到原书,经核查确定为原书并无缺损可申请退回赔书款。
(2)购买原书赔偿(即购买相同书名、 ISBN号、责任者、页数、出版社和版次的正版书),需另交加工费3.00元。
(3)遗失连续出版物(过刊或者现刊)中的一期,按该刊全年订购价格赔偿。 
3、偷窃馆藏文献者,一经发现,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,同时图书馆给予按原书价5倍以上罚款(罚款数最低不少于50元),并给予90天至180天停借处理。